公告内容
招标人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澄江街道天平路**号思佳花园北**幢9楼 | |
代理机构 |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宣城市汤村水库工程全过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XZQ-GC-GK-2注册后查看1 |
开标时间 | ****年3月**日9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号 | |
投标报价:3注册后查看0.**元 | |
服务期:约****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钱财富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南淝河下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防洪堤坝、堤顶道路及穿堤水工建筑物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 |
企业资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机械电气甲级、金属结构甲级 | |
企业业绩:1、南淝河下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防洪堤坝、堤顶道路及穿堤水工建筑物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驷马山滁河四级站干渠(江巷水库近期引水)工程全过程检测项目 3、太湖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检测服务 | |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1、杭埠河治理工程全过程检测及竣工检测项目1标段 2、驷马山滁河四级站干渠(江巷水库近期引水)工程全过程检测项目 技术负责人业绩:杭埠河治理工程全过程检测及竣工检测项目1标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曙光路1号 | |
投标报价:3注册后查看0.**元 | |
服务期:约****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王建军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9注册后查看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龙河口引水工程全过程检测 | |
企业资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机械电气甲级、金属结构甲级 | |
企业业绩:1、龙河口引水工程全过程检测 2、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派河截污导流水质保护工程质量检测 3、无为市西河凤凰颈新站工程全过程检测 | |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1、龙河口引水工程全过程检测 2、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派河截污导流水质保护工程质量检测 技术负责人业绩:无为市西河凤凰颈新站工程全过程检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秧旺街***号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一期**栋2单元***号 | |
投标报价:3注册后查看0.**元 | |
服务期:约****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李红艳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小哨国际新城水水生态环境建设及综合开发利用EOD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一期)第三方检测 | |
企业资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机械电气甲级、金属结构甲级 | |
企业业绩:1、小哨国际新城水水生态环境建设及综合开发利用EOD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一期)第三方检测 2、大理州洱源县土官村水库工程管理服务(二标段)-质量检测服务 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三岔河水库工程 | |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1、小哨国际新城水水生态环境建设及综合开发利用EOD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一期)第三方检测 2、大理州洱源县土官村水库工程管理服务(二标段)-质量检测服务 技术负责人业绩:小哨国际新城水水生态环境建设及综合开发利用EOD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一期)第三方检测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年3月**日-****年3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3注册后查看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