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驻普某部食堂主副食品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驻普某部食堂主副食品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VGBXAD-F****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需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驻普某部食堂主副食品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食品食材配送单,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将食品食材配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食品食材包括:蔬菜、家禽、肉类、水产品、食品及副食品、粮油、调味料、干货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每年签订1次,期限**个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满意度达到**%以上的,续签1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的供应商,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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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预算:98.5万元;
2.最高限价:**.**万元;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本次采购中标价格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段时间****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段时间****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成功,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
7.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8:**至**:**,下午**:30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电话联系采购机构获取招标文件(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4.售价(元):0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和投标方式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5年1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温馨提示:请各位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2个小时内联系采购机构获取具体开标地点,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
3.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九、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人:曾小琴、汪蜀东
联系电话:****-2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
邮箱:hxzb2注册后查看3@***.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2注册后查看5